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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東縣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年度績效考核辦法惠東縣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年度績效考核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建立健全公司激勵與約束相結合的績效考核機制,推動公司發展戰略目標的實現,促進公司持續平穩較快發展,根據市國資委《關于深化所屬企業工資分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等文件精神,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考核原則 (一)堅持考核正確導向。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落實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責任為核心,通過完善考核機制,促進公司戰略目標的實現,不斷提高公司整體的管理水平,增強管控力和執行力。 (二)堅持按照職責考核。以目標管理為重點,根據員工各自崗位職責,緊緊抓住關鍵績效指標和工作任務進行考核,真正體現“按勞激勵、多勞多得;鞭策后進、激勵先進”。 (三)堅持公平、公正、公開。以充分調動廣大員工積極性為目的,切實做到考核辦法和程序公開,確?己私Y果公平公正。 第三條 考核范圍: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全體在崗員工(不包括企業負責人,其考核辦法根據市、縣國資委有關規定另行制定)。 所屬企業可參照本辦法制定本單位年度績效考核制度。 第四條 考核區間及安排。每年考核一次,一般在次年1 月進行考核。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設立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成立以董事長為組長,總經理為副組長,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及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公司績效考核工作。 第六條 設立績效考核辦公室:領導小組下設績效考核辦公室,負責績效考核的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公司綜合部,由綜合部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并由領導小組從各部門抽取若干名人員進入考核辦公室,負責考核辦公室具體事務工作。 第三章 考核對象 第七條 考核對象 高級管理人員(外派所屬企業高管人員等);部門負責人、部門副職、外派所屬企業部門正副職;業務主管、普通職員、外派所屬企業部門業務主管、外派所屬企業普通員工。 第四章 考核的內容與程序 第八條 考核指標、要素及權重考核以德、能、勤、績、廉為主線,按照不同崗位的工作性質和分工進行考核?己酥笜税üぷ鳂I績指標、共性指標及加分指標三個方面。工作績效指標按工作崗位職能設立考核內容、分值及權重;共性指標及加分指標分別設立考核內容、分值及權重(附件 1)。 (一)工作業績指標:是指年度工作計劃完成率。 1.高級管理人員的工作計劃根據公司發展戰略目標,崗位職能及領導平時交辦任務確定。 2.各部門工作計劃根據年初對部門年度工作計劃及重點工作進行任務分解,落實責任人,實行崗位目標管理。每個部門全年任務數為36個左右,每月至少分解3個任務,每個任務按部門實際分配給2-3人負責,進行考核。 (二)共性指標:包括德、能、勤、廉等方面表現。 1.工作能力指被考核人在工作過程中表現出來的綜合能力,包括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協調溝通能力,計劃、決策和執行能力等; 2.工作態度指被考核人員對待工作的態度和工作作風,包括服務意識、進取心、責任心、紀律性等。 3.廉政表現,包括履行公司廉政建設情況、遵守廉潔自律規定情況等。 (三)加分指標:指在工作計劃外的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下達的工作任務或其它臨時性緊急工作任務,員工因承擔額外工作加大了工作量,或工作效果對提高公司管理水平、經濟效益等做出突出貢獻的,經過公司領導審批后可予以加分的獎勵。 第九條 考核程序、規則、標準 (一)工作業績指標考核年度工作計劃完成率由公司綜合部根據各部門年度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確定,考核結果按完成率確定得分(附件2)。 具體計算公式: 考核得分=設定分數×年度工作計劃完成率 (二)共性指標考核 考核人根據《年度考評標準》(附件3),對被考核人德、能、勤、廉等四個方面表現,以無記名方式進行評價打分(附件4)。 統計共性指標考核得分時,先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按考核權重計算得分。 (三)加分指標考核 被考核人每月末按要求填寫《加分指標考核申請表》(附件5),先交部門負責人考評,以部門為單位呈分管領導考評后,于次月2號前交考核辦公室,由考核辦公室統一呈交總經理考評。加分指標最高評分為5分,并按考核權重比計算最終得分。 (四)考核得分的計算 三項考核指標得分累計為年度績效考核最終得分。具體計算公式: 綜合考核得分=工作業績指標得分+共性指標得分+加分指標得分 第十條 考核辦公室初審核定員工考核結果,報考核領導小組審定后進行公示(附件6)。 第五章 考核結果應用 第十一條 績效考核結果與員工的年度績效工資、升職、加薪、降職、降薪、內部調動、培訓學習安排等掛鉤。 第十二條 績效考核等級分類: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4個等級,原則上應呈正態分布。
第十三條 績效考核處理建議:
第十四條 按照《惠東縣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薪酬管理辦法》,年度績效工資結合公司當年經濟效益、經營生產任務完成情況和經濟可承力,發放額度原則上控制在本年度員工月平均工資0-2倍范圍內浮動,個人年度績效工資根據考核結果發放。具體計算公式: 年度績效工資限高值=(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月度績效工資限高值)×2 個人年度績效工資=年度綜合考核得分/100 分×年度績效工資限高值 第十五條 未經同意,員工不按規定參加績效考核的,當年績效工資為0。 第十六條 員工休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計劃生育假等,并按公司有關程序辦理休假手續和安排好工作的,年度績效工資中工作業績指標、加分指標得分績效工資按個人實際參與任務及完成情況計發,共性指標得分績效工資按考核結果正常計發。 第十七條 員工休病假、事假,并按公司有關程序辦理請假手續和安排好工作的,年度績效考核中工作業績指標、加分指標得分績效工資按按個人實際參與任務及完成情況計發,共性指標得分績效工資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發。 第十八條 曠工處罰。曠工以半天為單位計,員工曠工半天扣發半天共性指標得分績效工資,以此類推。連續曠工 3天及以上,取消其當年全部績效工資。 第十九條 員工入職不滿半年的年度績效工資按半年計發,滿半年按一年計發。 第二十條 員工中途離職、被解雇或退休的,年度績效工資為0。 第六章 信息反饋 第二十一條 績效考核面談。部門中層及以上管理人員由公司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負責面談,其他員工由部門負責人負責面談。面談主要是肯定成績、指出不足、提出下一階段的工作要求。 第二十二條 被考核人如對考核過程和結果有異議,可在考核公示期內直接向考核辦公室提出申訴。經考核辦公室核實情況屬實的,考核領導小組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復評調整考核結果。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如與法律法規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規為準。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由公司綜合部負責解釋,經職工大會或全體職員討論后,經董事會審議并報上級審核后施行。 |